2015/2/6 14:09
近年來通過大量研究表明:孕期如果能及時對糖尿病患者進行診斷和處理,多數糖尿病孕婦的妊娠結局令人比較滿意,均能在內科和產科大夫監(jiān)護下懷孕、平安分娩一個健康的小寶寶。上述母兒并發(fā)癥較少見。
糖尿病病情嚴重患者、糖尿病合并視網膜損害者、合并心腎功能異常者不宜妊娠。其它患者血糖控制不好不宜妊娠。
準備懷孕
糖尿病患者準備懷孕前一定要進行全面體格檢查,咨詢醫(yī)生,符合條件才可懷孕,懷孕期間停用口服降糖藥,改用胰島素,孕前要將血糖維持在正常范圍,以防受孕時高血糖影響胚胎正常發(fā)育;孕期繼續(xù)進行飲食控制和胰島素治療;定期檢查血糖和尿酮體,一旦發(fā)生血糖控制不理想或出現酮癥,應及早住院治療;同時加強胎兒監(jiān)測,如果不行,則適時引產終止妊娠。
孕婦一旦確診為妊娠期糖尿病首先要進行飲食控制。主要是碳水化合物攝入量穩(wěn)定,每日主食為25O克~3OO克;最好少量多餐,一日五~六餐為宜。少食甜食、適量吃些含糖低的水果,若上述孕婦食欲實在不能滿足,可在兩餐間少量加餐,以富含蛋白質的食物為主,應多攝入蔬菜、富含纖維素的食品。
量要足夠。調整并不意味著越少吃越好,飲食中碳水化合物不足,易導致孕婦發(fā)生酮癥,對孕婦及胎兒均不利,故糖尿病孕婦飲食控制應在有經驗的醫(yī)生和營養(yǎng)師指導下進行。經過飲食控制,血糖調整仍不滿意者,即空腹或餐前血糖35.8mmol/L;餐后2小時血糖36.7mmol/L應及時加用胰島素來控制血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