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03
王立軍今年兩會上提議案 嚴刑峻法懲治食藥品犯罪
今年3月9日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市公安局局長王立軍與來自12個?。▍^(qū)、市)的439名代表,共同提出了《關于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法〉,以嚴刑峻法懲治食品、藥品領域嚴重犯罪的議案》。這是1983年以來,有據可查的聯(lián)名代表人數(shù)最多的單項議案。
該議案的核心是對食藥品安全領域的犯罪嚴密法網,加大刑事調整力度,大幅提高罰金幅度,對最具社會危害性、主觀極為惡劣的犯罪分子適用死刑、無期徒刑等刑罰,并禁用減刑、假釋,同時處以巨額罰金,剝奪其所有非法所得及再犯能力。
該議案根據相關食藥品安全犯罪、行為人的主體身份、行為人的主觀惡性、不同的經濟鏈條環(huán)節(jié)、所造成的危害結果,以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的評估、檢驗、召回等制度中的法律責任,將食藥品安全犯罪進行細化。其中,故意放任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為,可以直接確定為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或者投放危險物質罪。其他嚴重違法犯罪行為則通過創(chuàng)設10個新罪名予以規(guī)制,包括生產、經營、走私不安全食品、藥品罪;不安全食品、藥品致死罪;虛假評估罪;違反經營許可罪;非法推薦食品、藥品罪;檢驗事故罪;虛假檢驗罪;掩蓋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罪等。通過并處罰金、加處罰金、無上限罰金等方式,加大罰金力度,個別犯罪的罰金起刑點為200萬元。
行政處罰和刑事執(zhí)法 打擊力度和效果不同
對于警方此次向食藥品安全犯罪亮劍的行動,業(yè)內人士指出,行政處罰和刑事執(zhí)法的打擊力度、震撼效果,顯然有著天壤之別。
業(yè)內人士稱,此前,由于部分職能部門案件移送不及時,自身調查、查處的力度和能力有限,抑或是“以罰代法”的觀念作祟,導致不少食品藥品案件未能深挖以擴大戰(zhàn)果,沒有給予不法分子嚴厲懲治和刑法追責,以致不法分子藐視法律,為求暴利鋌而走險。如今,重慶警方以打黑除惡之勢高調亮劍,向食藥品安全犯罪宣戰(zhàn),強力打擊震懾不法分子,其效果顯然不可同日而語。同時,行動還可以為全國打擊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探索模式,提供司法實踐,也算是開了全國警界的先河。
官員失責也要嚴查
■江濤
重慶警方向不安全食品宣戰(zhàn)!這一天,我們期待已久。
這種期待,緣于對食品安全近乎絕望的殘酷現(xiàn)實。不管是普通百姓,還是養(yǎng)生專家,都對當下食品不安全的認同有著從身上割肉般的感覺———由痛生悲,由痛麻木,由痛絕望,以至筆者常常胡思亂想,是否要喝自己的血才活得下去。
現(xiàn)實常常讓人困惑,類似甲醛浸泡的血旺,豬肉化妝上市的新聞,究竟是記者太勤奮,還是商販太愚蠢———他們怎么就順利通過了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的檢測儀器,卻躲不過記者偶爾暗訪的一雙肉眼?只是咱們老百姓太善良,常常自賤自輕,吃了有毒的食品,即使上吐下瀉也只怪自己運氣不好,頂多發(fā)幾句牢騷罵幾句娘,很難想到、往往也不敢向有關部門問責。黑心商販沒斷子絕孫,懶政官員也依然心安理得。
事到如今,面對如此的食品安全形勢,不得不“仰仗”警方的強勢介入和嚴刑峻法的伺候,總讓人覺得多少有些悲哀。真不忍看到,重慶警方尚未卸下打黑除惡的重擔,又挑起維系食品安全的重任。但愿警方的“多管閑事”讓食品安全像平安重慶建設一樣,使食品安全形勢在重慶出現(xiàn)拐點。
期待重慶警方向不安全食品宣戰(zhàn)有著別樣的意義。黑心商販要嚴打,官員失責也要嚴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