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4/23 22:17
經(jīng)銷方“代理”郎酒引糾紛
經(jīng)銷方:對方不按口頭約定辦事,所發(fā)貨物與字據(jù)不吻合
山東郎酒運營中心:經(jīng)銷方說法與事實不符
本報記者 胡磊 實習生 邱美琴
與山東郎酒運營中心“口頭約定”,銷售“典藏”郎酒,最終因必須同時銷售同系列高檔單品而解除合同,用定金購買的酒種類也與“約定”不符,14日,石家莊的史先生向記者反映了該情況。對此,山東郎酒運營中心濟南川品酒水有限公司負責人解釋稱,史先生的說法與事實不符,在處理過程中該公司已作出了讓步。
合同顯示經(jīng)銷洞藏系列產(chǎn)品
石家莊的史先生從事酒水銷售生意。前段時間,石家莊舉辦了一個糖酒會,其中濟南川品酒水有限公司參展的郎酒產(chǎn)品讓史先生產(chǎn)生了興趣。該公司自稱是郎酒的山東運營中心,并當場建議史先生交定金、簽合同。
8月2日前后,史先生來到了濟南川品酒水有限公司,并參觀了其庫房,當天,史先生交了一萬元定金,并簽訂了合同。
8月14日,記者看到,史先生提供的合同復印件上顯示,甲方為“四川省古藺郎酒廠有限公司(山東郎酒運營中心)”,史先生為乙方,甲方同意乙方在石家莊市經(jīng)銷郎酒洞藏系列產(chǎn)品。
經(jīng)銷方口頭答應只賣“典藏”
史先生稱,雖然合同上寫的是“郎酒洞藏系列產(chǎn)品”,但當時濟南川品酒水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口頭答應,可以讓其只經(jīng)銷價格較低的“典藏”單品,他才簽下合同,但他交完定金回到石家莊后,工作人員告訴他,必須要高低檔次單品配合進貨。
雙方未能就此達成一致意見。8月7日前后,史先生再次來到濟南川品酒水有限公司,要求解除合同,遭到拒絕后,雙方商定,可以將已交的1萬元定金抵頂貨款。史先生稱,當時他手寫了一個字據(jù),約定用1萬元定金抵頂70箱“典藏”和10箱“精品”,濟南川品酒水有限公司一名李姓業(yè)務員在字條上簽了字。
8月11日前后,史先生收到了貨,發(fā)現(xiàn)全是“綿柔經(jīng)典”,折合每箱六七百元,而且當時要的發(fā)票和酒類隨附單也都沒有。
供貨方 對方說法顛倒黑白
8月14日,濟南川品酒水有限公司一位李姓負責人介紹,該公司是“買斷”形式的山東郎酒運營中心,史先生的說法與基本事實不符?!袄删贫床叵盗挟a(chǎn)品”的字樣在合同里體現(xiàn)得很明確,史先生簽完合同回去后,才提出只銷售價格較低的“典藏”單品的要求,公司根本接受不了。
該負責人表示,按照合同,這種情況下,已交的定金應不予退還。公司作出讓步,答應用定金抵頂貨款,而且,因當初糖酒會時該公司承諾,有35%的優(yōu)惠,所以,該公司向史先生提供了價值13500元的貨物。沒想到史先生收到貨后又嫌價格太高。
該負責人直言,如果史先生在簽合同前提出只銷售一種單品的條件,他肯定會要求在合同中體現(xiàn)出來,如果真的像史先生所說的公司想騙他,就會讓他把余款打來。
針對史先生所稱,該公司一名業(yè)務員在字據(jù)上簽字,答應定金抵頂70箱“典藏”和10箱“精品”,該負責人稱,據(jù)其了解,根本沒有這回事,不清楚對方的字據(jù)從何而來。
原文地址:http://finance.sina.com.cn/chanjing/gsnews/20120816/0911128657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