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6 09:52
導語:昨日,國家發(fā)改委、國家糧食局、財政部、中國農業(yè)發(fā)展銀行等四部門發(fā)布《關于2013年東北地區(qū)國家臨時存儲玉米和大豆收購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自通知印發(fā)之日至2014年4月30日,國家臨時存儲玉米和大豆收購,各收儲庫點要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價格,掛牌收購農民交售的玉米和大豆,嚴禁收購進口的玉米和大豆。
通知顯示,國家臨時存儲玉米掛牌收購價格(國標三等質量標準)為:內蒙古、遼寧1.13元/斤,吉林1.12元/斤,黑龍江1.11元/斤;國家臨時存儲大豆掛牌收購價格(國標三等質量標準)為2.3元/斤。具體質量標準分別按玉米國家標準(GB1353-2009)和大豆國家標準(GB1352-2009)執(zhí)行。相鄰等級之間差價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中國鄭州糧食批發(fā)市場總經理助理、首席分析師劉正敏表示,政府收儲一般是在市場總體供大于求的情況下,為了保障農民受益采取的措施,目前國內大豆、玉米價格偏低,又沒有最低收購價,往往通過臨時收儲的方式解決農民賣糧難問題,保護下一年農民種糧的積極性。
關于這次收購入庫的玉米和大豆的質量,通知要求,必須為2013年生產的新糧,不同年度、不同性質的玉米和大豆必須分倉存放,不得混存;且嚴禁收購進口的玉米和大豆。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商務部特聘專家、農業(yè)部農產品市場流通專家洪濤指出,臨時收儲主要是財政補貼行為,主要是為了保障國內農民收益,如果把進口大豆、玉米也納入進來,就脫離了政策的初衷。此外,目前進口的大豆、玉米很多都是轉基因食品,收進糧庫與國內糧食混淆在一起,將增加糧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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