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7/4 09:55
導語:“超市、肉菜市場、農貿市場、肉品專賣店等肉品經營者應當銷售納入肉品安全信息網絡進行溯源管理的牛、羊定點屠宰企業(yè)的產品。”日前,廣州市政府在網上公布關于實行牛羊定點屠宰的通告(穗府〔2013〕15號),對屠宰經營銷售牛羊肉品作出了明確的要求。
鼓勵市民舉報違法經營行為,查實將給予獎勵
“超市、肉菜市場、農貿市場、肉品專賣店等肉品經營者應當銷售納入肉品安全信息網絡進行溯源管理的牛、羊定點屠宰企業(yè)的產品?!比涨?,廣州市政府在網上公布關于實行牛羊定點屠宰的通告(穗府〔2013〕15號),對屠宰經營銷售牛羊肉品作出了明確的要求。
通告規(guī)定,本市對牛、羊(含清真牛、羊,下同)實行定點屠宰管理,未經政府定點并取得有關部門相關證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牛、羊屠宰。該通告有效期5年。牛、羊定點屠宰企業(yè)在本市銷售產品時,應當與本市牲畜屠宰管理部門簽訂質量安全協(xié)議,建立信用檔案,使用肉品安全信息網絡申報產品流通信息并進行溯源管理。這意味著,超市、肉菜市場、農貿市場、肉品專賣店等肉品經營者銷售的牛羊肉都可以追溯來源。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銷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牛、羊肉品。
通告還鼓勵市民舉報違法經營牛羊肉品行為。對發(fā)現(xiàn)未經政府定點并取得有關證照的屠宰廠(場)和經營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以及病死、注水、灌水、摻假的牛、羊肉品等違法經營行為的,可通過12315申訴舉報熱線投訴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將依法給予舉報人獎勵。